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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水体污染有哪些措施

一、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三、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
1、减少耗水量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3、产业结构调整: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5、开发新水源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
防治水体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条: (1)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
防治水体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条: (1)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居然只限100字,想写详细点都不行。

防治水体污染有哪些措施

2,如何治理水污染

Q-Q想凭个人之力解决?其实,我觉得政府措施以及民众意识最要其次就是水环境整治规划,控制源头,污水厂治理工艺,---------------------------1、减少耗水量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3、产业结构调整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5、开发新水源 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净化海水等可缓解日益紧张的用水压力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 合理开发还必须根据水的供需状况,实行定额用水,并将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资源统一开发利用,防止地表水源枯竭、地下水位下降,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
1、减少耗水量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3、产业结构调整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5、开发新水源
预防是根本;再就是最直接的办法,建造污水处理厂。

如何治理水污染

3,怎样治理农村环境污染

提倡标本兼治,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坚持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强化乡镇企业的监督检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严密监控,对新建企业实行严格的环评审批。整治农村河沟池塘污染,保护村庄现有水源,发挥河沟池塘的自然环境净化能力。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把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等的环境监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建设。坚持“执法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除农村卫生死角,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开展以村庄绿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为主题的“三化”活动。组织成立新农村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村庄环境整治进行长效管理,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健全环保责任制,实行环境保护辖区首长负责制,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责编:王宇昂
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加强对火电、水泥、陶瓷、塑料、铝型材、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检查,督促完善治理设施,对排放超标的,严格处罚;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做好公交车、出租车尾气复检工作,对排气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品、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等行为。加大环保案件查处力度,环保执法稽查。

怎样治理农村环境污染

4,防治水体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①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节约生产废水,规定用水定额,改善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提高废水的重复利用率,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制定物料定额等。②发展区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统,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污水经适当人工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和回用于工业,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条件下建立污水库,枯水期贮存污水减少排污负荷、洪水期内进行有控制地稀释排放等。③发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处理等技术来治理污水。扩展资料水污染综合防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水资源紧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而水环境污染严重使这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解决;二是以点源治理为基础的排污口净化处理,不能有效地解决水污染问题,必须从区域或水系的整体出发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由点源治理的尾部控制过渡到源头控制,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水污染。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水污染综合防治
防治水体污染的措施如下:1、对生活污染源,可以通过有效措施减少其排放量。如推广使用节水用具,提高民众节水意识,降低用水量,从而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2、 对农业污染源,提倡农田的科学施肥和农药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大减少农田中残留的化肥和农药,进而减少农田径流中所含氮、磷和农药的量。3、对工业污染源,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推行清洁生产。以无毒无害的原料和产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产品;改革生产工艺,减少对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采用循环用水系统,减少废水排放量。4、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划,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污水经适当人工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和回用于工业或市政,成为稳定的水资源。扩展资料水体污染的原因:1、工业废水是水环境污染主要源头之一,虽然我国对工业废水加强加大了处理,但污水的排放量还在不断的增加,导致水环境也不断恶化。2、由于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自化肥和农药残留物,对土壤和地下水,以及河流、湖泊都带是不小的污染危害。农药对水体所造成的污染也很严重。3、城市生活垃圾引起水污染。 我国人口多,居民的生活垃圾量大,由于生活的垃圾的再利用效率低,大部分垃圾只有堆放在土地上,不仅占据了大面积的土地,还会产生各种病菌,这些病菌会污染空气和地下水。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水污染综合防治
防治水体污染的主要措施有以下三条: (1)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居然只限100字,想写详细点都不行。

5,怎样治理污水

1、分析污水性质2、了解污水水量3、了解处理要求4、根据以上制定废水处理工艺方案5、方案论证6、设计、制造 安装7、调试验收
去除cod高的污水,一般来说可以选择厌氧消化或者膜工艺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具体要选怎么什么样工艺,进水水质、ph、水量等很多设计问题。
一·生产废水篇 1.工业污水的治理方法一种处理工业污水的方法,属于污水处理技术领域。其是将污水引往集水池,对集水池末尾一格调节pH,用一级溶气水泵提升到一级压力溶气罐,同时吸入空气和聚凝脱色剂,将在一级压力溶气罐内的一级饱和溶气水骤然释放到一级气浮池形成一级处理水;一级处理水溢入缓冲池,再在控制pH用二级溶气水泵将一级处理水提升至二级压力溶气罐内,同时吸入空气和聚凝脱色剂,将二级压力溶气罐内的二级饱和溶气水骤然释放到二级气浮池形成二级处理水并自溢至沉淀池沉淀后排放;一、二级气浮池中的浮泥入浮泥池,压滤成滤饼,滤液回引至集水池。本方法处理的工业污水的CODcr、脱色率、SS、BOD5的去除率分别为80~90%、95%、90%以上、75-80%,符合GB8978-1996一级水排放标准。沼气发电是集环保和节能于一体的能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它利用工业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驱动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并可充分利用发电机组的余热用于沼气生产,使综合热效率达 80 %左右,大大高于一般 30~40% 的发电效率,用户的经济效益显著是处理工业污水的好方法。 2.农业污水的治理方法 农业污水因为分布面广而分散,难于收集也难于治理,所以只能利用生物的作用将污染物去除,譬如将高密度的高效去污菌,直接投入污染水体,以达到净水的目的。 3.医疗污水的治理方法 医院污水处理,通常包括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一般地说,若处理后出水排入市政下水道,通常只进行一级处理;若处理后出水直接排入河道,则需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对排放标准严的地区,为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需进行除磷脱氮三级处理。对酸性废水、洗相废水、放射性污水等特殊的医院污水,应进行严格的收集和处理。有些地区为缓解供水紧张的矛盾,已进行医院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循环利用。实际采用何种方式处理医院污水,应综合考虑污水的来源、污水的流向及当地的供水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另外,医院污水处理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各种病原微生物。二·生活污水篇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生活污水→化粪池→厌氧池→人工湿地(种植根系发达、喜湿、吸收能力强的美人蕉、水葱、菖蒲等植物)经“过滤”后排放的方法进行处理,主要适用于农村分散生活污水处理,建成后运行费用基本为零,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 2.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针对城市生活污水,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将城市生活污水输送到城市周围的农村,利用农村广阔的土地来净化城市生活污水。将是一劳永逸与一举多得的好方法。以日供应生活用自来水100W立方的大中型城市为例:普通的污水处理设施造价1000元/立方。建设成本10亿,年运营成本100W立方/天×365×0.5元/立方=1.8亿.采用土壤净化法建设成本1000元/立方,年运营成本100W立方/天×365×0.1元/立方=0.4亿. 同时年节约农用水资源3.6亿立方,节约化肥约1万吨/年,减少农药用量5吨/年,综合效益可观。
看污水的种类 化学方法 物理方法 生化方法等等
常见的处理污水方法: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生物法。 每种方法又包括了很多子方法,具体采用什么方法要看你原污水的水质以及你想达到的处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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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治水体污染的措施是什么

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一般措施 1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2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3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4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5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6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7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8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9 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10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11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二、 工业水污染防治 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2 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3 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3 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三、 城镇水污染防治 1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3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四、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1 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3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4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5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五、船舶水污染防治 1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2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3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4 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 (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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