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冗余土地怎么处理?民法第330条规定土地,怎么办?规定农村没有农村土地承包权。非农业账号可以吗土地你确定吗?是的,如果整户人家都从务农转为非农了,土地村组就收回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条件?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农村非耕地改耕地政策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经批准建设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耕地开垦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检查验收。

2、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用于 非农业建设的情况有哪些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使用权土地不得出售、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仅限于企业符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原因,-.根据该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得出售、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的建设,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对于符合土地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

这种情况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资产转让(包括厂房等。)的企业,导致使用权转让土地。如土地上无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则土地的集体使用权不得转让或用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以村庄和集镇规划为依据,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3、 非农业户口如何享受征地补偿

非农业户口一般无权获得征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得到保障。征收土地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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