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家对农 用地的 用途有哪些规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开垦与减少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部分省、直辖市由于土地后备资源不足,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增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占用耕地数量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调减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良好的耕地,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 农业科研。

5、一般农 用地的性质及 用途

1和一般农业用地的性质可分为国有和农村所有制。Its 用途可分为住宅、综合、商业、工业、其他。其中住宅产权70年,工业产权50年,综合产权50年,商业产权40年,其他50年。2.一般农业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为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利用用地,我国严格限制农业用地改变用途,对农田、林地等农业实行特殊保护用地,防止设施发展。

6、 改变土地 用途界定

改变Land用途是一个规划概念。比如一块地原来的土地性质是农业 用地,规划调整后变成了住宅-。相反,如果开发商在一块性质为农业 用地(无论有无政府默许)的土地上建设商品房,属于违法建设,私自改变 land 用途,将受到规划、国土部门的处罚。

7、养殖 用地 改变 用途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用地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第用地红线进行施工,超出批准范围的用地按违法处罚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如何处理耕种土地的请示》,耕种用地属于农业 用地,其上建造的耕种房屋不属于改变土地。土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养殖和种植条件,土地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使用耕地进行养殖。

8、 改变设施农 用地 用途怎么查处

法律分析:Nong 用地要进行变更用途,需要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以其回复为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建用地的,办理农用地转建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转建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123,456,789-0/规模内,农业/123,456,789-0/转为建设用地/123,456,789-0/实施规划的,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批准。

9、 农业 用地使用范围

法律分析:以农业及各类农业公园为基础的休闲观光项目涉及建设永久性的餐厅、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业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会展等。用地不是设施农/,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发展设施需要按建设农业申请用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可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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