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设施无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办理农业 设施土地使用要求的法律主观性:农业设施土地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坚持农用地,严禁改变其用途,或变相改变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业建设。

1、林地审批农用 设施地如何审批

法律主体性:1。农村建设用地如何办理审批手续(一)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二)办理手续申请实地勘察办理项目用地预审程序区国土资源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三)。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厅(ⅳ)收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一)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共建协议(集体经济组织自建的除外)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计划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共建协议(集体经济组织自建的除外)9。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报告图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2)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明定位点和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土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统计等说明事项;4设计。

2、 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流程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通知,农业关于进一步扶持设施-3/健康发展,设施农用地在性质上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直接使用或服务。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从事设施 农业建设的,经营者应当与土地所有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和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按照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不符合设施农用地相关规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当分别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乡镇政府应当督促其改正。

3、福建 农业 设施用地的审批

法律主体性: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如下:户主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村及社会组织签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纳入规划,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应办理规划外。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交乡镇审核,由县国土局实施用地审批和供地程序,并出具《建设用地通知书》。法律客观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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