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怎么过去的发展?如何实现-2可持续性-3/?法律主体:《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国家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允许占用的耕地。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部分,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1、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促进法,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化。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技术推广活动。第三条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 (一)良种繁育、栽培、施肥和繁育技术;(二)病虫害、动物疫病等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和运输技术;(4) 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养殖环境改善与恢复、土壤改良和水土保持技术;(6) 农业机械化、农业航空、农业气象学和农业信息技术;(7) 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安全与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8)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9)其他农业科技。

2、 江苏省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影响生态环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生态环境,是指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土壤、水、大气、生物等各种自然和人工改造的环境要素的总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普及和推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3、简述 农业生态系统是如何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 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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