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农业税规定农业税的全国平均税率为年产值的15.5%。从1983年开始,除农业税,国务院决定按规定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根据授权征收牧业税。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农业税体系实际上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50多年来,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税的比重明显下降。

4、为什么要取消 农业税

农村税费改革完成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主要以征收 农业税(部分产品征收特别税)的形式存在,通过法律形式规范了农村财务制度,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是税费改革的一大成果。但是,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并不是理想的税制,改革必须深化。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国人民郑重宣布,将在五年内废除-0。

农业税税费改革后,农业税与税费改革前相比,农业税负担普遍有所增加。改革前,1958年核定的农业税负担,全国为15.5%,但属于名义税率。经过近50年的变迁,随着土地面积的扩大和单位产出的增加,实际税率只有3%左右,在七八十年代一直保持在这个负担水平。当时除了农业税,基本没有税外收费,也没有特别税。

5、为什么有 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征收,俗称“公粮”。农业税起源很早。中国过去称之为土地税,西方国家称之为地租税或土地税。在封建社会,农业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是封建国家最重要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而且农业税在当代世界大多数国家都不是税收的主体,而是财政收入的辅助手段。

新中国成立后,该条例农业税于1958年6月3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颁布,并一直实施至今。这个古老的税种已经有2600年的历史了。历史上,“皇粮国税”一直影响着中国的兴衰。虽然中国历史上也有过一些改革,比如“两税法”、“一鞭法”、“摊税一亩”,为了扩大纳税范围,让有房产有钱的人多缴税,但最终因为官员管理腐败,负担都转嫁到了农民身上。

6、什么是 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征收,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NPC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农业特产收入条例》-1农业税。农业税的特点如下:1。农业收入是征税的对象;2、以年产量为计税依据;3、两种方式的实施征收;4、在国家统一控制下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5.地方政府拥有相对更多的管理自主权。

2.农业税 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农业收入,可分为以下两种:1。按年产量计算的农业收入。是农业税的应税产量,不是实际产量。是我国农业税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农业税-1/的有效方法。2.按产品收入计算的农业收入是农林牧产品的计税依据。对于上市的农林牧产品,按照产品收入计算农业收入。

7、 农业税收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对农业税有免检政策。农业税指国家向所有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收征收。它是国家参与农业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农业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狭义的农业税仅指农业税,是对从事土地耕种的农户和单位征收的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8、 农业税实征税额是什么

农业税实际税额是指农业税纳税人当年实际缴纳的税额。中国的农业税是国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PRC)-0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根据规定,农业税-1/实行比例税制。全国平均税率定为年产值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和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规定。

9、 农业税的 征收标准

1。主要回答是以市、县、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向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税。税额标准由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2.解析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征收,俗称公粮。

10、 农业税 征收范围是什么

法律主观性:1。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收入,根据农业税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下列农业收入-1农业税:(一)粮食作物、薯类作物收入;(2)经济作物的收入,包括棉花、麻、烟草、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三)特种农产品收入,包括园艺作物、水产品、林产品、畜产品和食用菌;(四)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其他所得-1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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