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其占用的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耕层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5、养殖业占地土地怎么 申请

法律解析:国土资源部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如何处理养殖用地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 用地,在其上建设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属于占用基本农田以外。可见现在水产养殖用地审批越来越严了。另外,养殖用地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种植条件不能被破坏,耕地的耕层不能被破坏;不能建在农田保护区,只能建在无保护的农田上;禁区内不能建农场。

6、家庭农场建设 用地怎么 申请

法律解析:申请条件:(1)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户籍应在本村小组登记,或具有土地(养殖水域)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家庭成员中应有两名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二)从事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土地经营规模为15.05万亩。从事蔬菜、花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种植,经营规模3.02万亩;从事设施生产农业,设施占地面积710亩。

(4)家庭农场年人均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职工收入农业纯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入的80%以上。(五)有与生产规模经营相适应的生产基地、配套设施、机械设备。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六)能够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生产。农业生产投入的采购和使用有超过2年的记录。有详细的生产、销售、用药、免疫、检疫、养殖档案,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

7、养殖 用地怎么 申请

【法律解析】:育种用地无申请。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等》和《关于养殖用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3 -0,在其上建设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用于养殖的不再按照建设。土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养殖和种植条件,土地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使用耕地进行养殖。

2.乡政府会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计划养殖者等部门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畜牧部门具体审查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和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业规划要求。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8、农村土地怎么才能 申请工业 用地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凭有关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费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用地-1/并提出审查意见;(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审批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 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占用耕地,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5)工程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耕地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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