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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农业的商品率高是什么意思

农产品商品率农产品商品量在农产品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农产品商品率=农产品商品量/农产品总产量×100% 农业从自给性生产向商品经济转化的重要指标。影响农产品商品率的根本因素是单位面积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与农业人口、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产品价格、农业规模经营等也有密切关系。

混合农业的商品率高是什么意思

2,什么样的家庭才有低保

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是以户为单位,年轻人要有医院诊断,要有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或是残疾证,老年人如果没有收入,还要核定子女收入,总之,就是符合困难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低保,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详细咨询。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当地常住居民或持有非农业、农业户口居民;(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关系户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家庭收入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什么样的家庭才有低保

3,底保什么意思

所有
申请底保的都是一些困难家庭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乡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口、身份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明,同时申报家庭主要财产,职工户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收居民代表评议并张榜公布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表》报街道办事处事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由市民政部门在30日内进行审批,汇总后收民政部门备案。

底保什么意思

4,青岛 低保怎么申请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乡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口、身份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明,同时申报家庭主要财产,职工户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收居民代表评议并张榜公布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表》报街道办事处事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由市民政部门在30日内进行审批,汇总后收民政部门备案。

5,底保是什么意思

是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申请底保的都是一些困难家庭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乡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口、身份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明,同时申报家庭主要财产,职工户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收居民代表评议并张榜公布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表》报街道办事处事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由市民政部门在30日内进行审批,汇总后收民政部门备案。

6,什么样的人能吃低保

城市低保条件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农村低保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士,无经济收入的,孤寡老人!均可享受低保。低保 详情资料可参考百度百科拓展资料: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1]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上是贫困的,需要救助的。现实是你得有人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 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城市低保的条件: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请的写法: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二、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三、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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